加拿大近年楼房买卖炽热,屋价大升,加上加币升值,令很多不在加拿大居住的“非税务居民”(non-resident),纷纷把握时机,将加国物业出售套现。
但有业主在买卖时提供的宣誓纸上,并没有申明其非税务居民身分,避缴物业增值税。买家若在知情下买入物业,并从中获益的话,日后便可能要负上法律责任,除补交增值税外,还可能被罚款,甚至被判坐监。
此外,即使买家不知就里,购入物业,但要是买、卖双方认识,而买家又以远低于合理售价买入物业,事件一旦被揭发,亦难免惹来嫌疑,官非缠身;因此,准业主买屋置业时应小心,便宜莫贪。
卖家须签宣誓纸表明是否税务居民
孙家骅律师表示,市民在买卖物业时,卖家必须签署一张宣誓纸,表明自己是否税务居民。若卖家属非税务居民,便一定要另外向政府税务局申领一张Clearance Certificate(清税证明书),表明自己并无欠税。
在完成物业买卖时,卖家须出示该份证明书;否则,买方律师有权将物业成交价的四分之一,转交予政府税务官保存,直至卖家呈交证明书后,才与税务官结算,取回应有余款。
但若有非税务居民的物业业主为避交物业增值税,在出售物业时隐瞒事实,发假誓,将物业卖出。要是买家在毫不知情完成交易,甚至再将物业出售予下一手,即使日后事件被揭发,第一个及第二个买家亦不必承担责任。
倘买家明知故犯后果堪虞
但若买、卖双方一同串谋瞒税,在这情况下,两者都要负上法律责任,要是卖家、第一个及第二个买家串谋,则三方都要承担责任。
当买家明知故犯,知道卖家发假誓,否认非税务居民身分,但仍接受交易,日后政府要追究时,买家便因串谋诈骗而被检控,一经定罪,除要补交应有的物业增值税及利息外,还要罚款,以至坐牢。
“当事件闹上法庭,法官会根据买家是否早知道卖家隐瞒非税务居民身分,以及参与(交易)其中时,是否从中得到好处,来裁定买家是否罪名成立。”孙家骅说。
因此,他提醒市民,若买家与卖家相熟,同时在无特别的理由下,对方厘定物业售价时远低于合理水平时,便要小心。若对方刻意瞒取物业增值税,便会令自己惹上官非,所以“便宜莫贪”。
孙家骅又打了一个比喻,有商铺结业或有邻舍移民搬迁,以廉价出让一套高级音响器材,无可厚非。但要是有人驾部小货车,随街廉价兜售贵价器材,而买家又愿意进行交易。事件搞上法庭,买家便有理说不清。
孙承认,现存法例存有漏洞,因为作为一个普通市民,在购买物业时,要保障自己,避免官非缠身,并不容易。因为卖家是否税务居民,全凭他(或她)在宣誓纸上表明,买家无法经其他途径查证。
买家要自我保护,便必须在买卖过程中,一切手续办得清清楚楚,而聘请一个高质素的律师,对整个过程及文件往来做到一丝不苟,亦是关键之一。
孙续称,的确有人瞒骗政府税项后,便一走了之,加国政府难以追究。但近年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愈加紧密,有助将来要引渡瞒税之徒返国受审。
前多伦多地产局主席、环球地产集团总裁封赖桂霞表示,如果买卖是透过经纪进行的话,地产局的成员经纪都会用地产局标准化的“柯化”表格,内有一项写明买
家律师有权扣起部分屋价,直至卖家提出Clearance
Certificate(清税证明书),才将扣起的款项退还给卖家。所以这张标准化的“柯化”表格,对保障买家有帮助。